和龙市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2020-05-21 15:38:4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水以净为本。近日,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向和龙市水利局发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和龙市松月水库受污染情况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和龙市松月水库位于海兰河干流上游,坐落于和龙市龙城镇松月村。松月水库是提供和龙市居民饮用水、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水源地,该水库的水质受到污染将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松月水库水面漂浮大量枯树枝叶及垃圾。漂浮物在水面上漂浮并浸泡,必然会导致水库中的污染元素含量超标,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及时履行管理、监督和保护职责,立即对松月水库水面漂浮物进行有效清理。市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安排市松月水库供水管理处做好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预计6月30日完成。
今后,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水利局落实整改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刘源江 通讯员 王璇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