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
2019-08-27 09:08:28 | 来源:根据《吉林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办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问题。
三、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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