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和龙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告
2019-04-10 14:25:39 | 来源: 和龙市委宣传部 和龙微发布根据州卫生健康委《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延州卫发〔2019〕31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局将于4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再注册对象
(一)取得2014年版《乡村医生持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均须申请再注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换领2019年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拟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
2.在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信息档案(2014年)内;
3.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已经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需要办理再注册。
(三)对往年再注册工作过程中的个别遗留问题,由市卫生健康局上报州卫生健康委,州卫生健康委将梳理个别遗留问题并提出意见(基本情况、人员信息、处理意见),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后确定解决办法。
二、再注册工作流程
(一)填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告知单。
符合再注册对象的乡村医生,均需前往执业地乡镇卫生院填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告知单》,由各镇卫生院、分院将告知情况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报备。
(二)申请与信息审核。
符合再注册对象的乡村医生,均需前往执业地乡镇卫生院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工作。并由各镇卫生院、分院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申请再注册需提供的材料:
1.吉林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再注册申请审批表,审批表内容均要填写规范,村委会、执业地乡镇卫生院签署意见、公章等内容务必要齐全;
2.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
4.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如有执业地点变更,变更页也需复印)。
(三)历史遗留问题。
对往年再注册工作过程中的个别遗留问题乡村医生,均需前往以往执业地乡镇卫生院填写有关登记表,并形成遗留问题情况说明(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何种原因未换证),由各镇卫生院、分院统一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
三、再注册时间安排
(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告知。2019年4月26日为止,结束告知情况。
(二)申请与信息审核。2019年5月17日为止,结束接受申请和信息审核等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乡村医生执业期满再注册不收取费用。
(二)市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乡村医生期满再注册工作,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三)市卫生健康局与各镇卫生院联系人与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王 晶 04334220581
八家子镇中心卫生院:杨 凯 15944368726
崇善镇卫生院: 夏长生 15043371700
东城镇卫生院: 李美花 15981313204
福洞镇卫生院: 张 笑 15567647222
龙城镇卫生院: 崔 花 15662278884
南坪镇中心卫生院: 宋明哲 13844718144
头道镇中心卫生院: 崔龙吉 13089303759
西城镇卫生院: 张晓娇 17604435336
龙城镇富兴卫生院: 齐红波 15567642277
龙城镇土山卫生院: 刁海涛 13644331332
头道镇龙水卫生院: 金今善 15662275515
和龙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8日
来源:和龙市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