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正文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第10期

2019-05-09 08:58:15 | 来源: 和龙市委宣传部 和龙微发布

        46.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答: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47.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

        答: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48.怎么正确把握“从重从快”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

        答: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必须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委政法委的职责是什么?

        答:党委政法委要建立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分组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刑罚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

        5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审判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答:审判机关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恶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案件,对已超审限案件要集中梳理、尽快办结。